开放实验

地理科学实验中心开放实验申请办法

为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,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,学院鼓励和支持开放教学实验室。各实验室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具体条件逐步对学生实行开放,并不断增加开放实验的时间、项目和实验内容。现将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:

1. 按照因材施教、讲求实效、高度自主的原则,依据学生的层次和相应人才培养要求,确定开放的时间和内容。在项目设计上加强对学生的引导,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实验。

2. 各实验室根据实验人数和实验项目做好仪器设备、实验耗材及实验环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。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以身作则,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、实验素养和操作技能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。

3. 做好参与开放实验学生的实验前相关指导培训,阅读与实验相关的文献资料,设计实验方案,熟悉仪器性能,并与指导教师深入讨论后,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。

4.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,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和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。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、审阅实验论文,做好实验项目结项验收,并给出实验成绩。

5. 每学期开学初各实验室须向学生公布本学期实验室开放的时间、地点、实验项目和指导教师。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实验室登记预约。

6.建立健全各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实施细则、实验项目结项验收管理办法等各项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。

7. 做好优秀成果的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,鼓励学生开放实验结果以技能作品形式呈现,学院将定期汇编和展示开放实验室教学成果。

8. 实验室开放时间段为每学期第2-16周之间,每个申报项目开放总时长为4-14周,每周开放时间6-12学时。

9. 实验项目应面向全院学生开放,开放实验项目面向普通本科高年级学生。

10. 每学期开设的实验项目应力求创新,开出实验项目及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%

11. 各实验室应做好实验项目的审核工作,实训项目不得作为开放实验项目进行开设。

12. 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实验项目申报。学生自主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应填写开放实验申请表或方案,报相关实验室审批。